13年1月,身居广州市白云区的王先生,在训练学车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,由于方向盘没有把控好 而且对油门离合器的不熟练,用力的踩了下油门。由于用力过大,汽车冲向了墙上。车头损坏不说 王先生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轻伤。发生这些事故 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?
小编告诉你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地二十条规定:学员在驾驶培训学习的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,统一由教练承担责任。
但是,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这是旅行职务行为,但是依据最高法院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锁》: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,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,故教练员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应由驾校承担。所以,王先生在此次受伤的事故应该全权由驾校来承担。